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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病人還能說話時,我們聽見了什麼?
醫院的走廊裡,選擇總是靜靜發生。不是大聲宣告的那種選擇,而是藏在一個沉默的點頭,一紙簽名,或一次想了很久才開口的對話裡。
《病人自主權利法》在2019年施行,讓人們得以在清醒時,替未來的自己留下決定。但一部法律的生效,從來不只是一行條文寫下的瞬間。它需要無數次的說明與傾聽,在每一次病床邊的諮詢、每一場家屬間的凝視裡,一點一滴地被實踐出來。在這些交錯的選擇與傾聽之中,有來自生命產業的簽署者,有在諮商現場陪伴思考的社工師,有在臨床間衡量現實與理想的醫師,也有在理念深處,輕聲提出疑問的人。
這是一部關於選擇的報導。也是一次,關於如何好好活著、也好好道別的生命練習。


病主法是什麼?
在你不能說話時,依舊能夠被尊重

根據台灣安寧照護基金會的完整定義,
《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是:
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
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
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

以前 接受醫療 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病主法讓我們有 拒絕醫療 的機會

當病人符合了病主法的「五項臨床條件」
就可以接受或拒絕「兩種醫療選項」

接受或拒絕醫療選項1:維持生命醫療
指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點擊圖案了解各項詳細解釋)

心肺復甦術
(CPR)

機械式
維生系統

血液製品
(輸血)

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

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

接受或拒絕醫療選項2: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與水分(點擊圖案了解詳細解釋)
鼻胃管
從鼻孔放管子到胃中


靜脈注射
打營養針

胃造口
在肚子上打洞用管子餵食

那麼,啓動預立醫療決定前,
要符合的「五大臨床條件」是什麼?

病人 只要符合下列臨床條件「之一」,並且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醫療機構或醫師,就可以依照病人的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及(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末期病人是指:「罹患嚴重的傷病,在醫師診斷後,認為沒辦法治癒,而且有醫學上的證據,短期內病程達到死亡,已經無法避免的人。」此外,一定要有兩位和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的專科醫師,宣佈病人確診為末期病人。


那麼,你可能會問
《病人自主權利法》vs.《安寧緩合醫療條例》
都是談生死,有什麼不同?

病主/安緩3大不同

現在⋯讓我們了解一下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吧!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enced Care Planning, ACP)指的是「病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所進行之溝通過程,商討當病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對病人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病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一場ACP的成員組成如下

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
你才能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書」
預立醫療決定是指「事先立下之書面意思表示,指明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善終等相關意願之決定。」

讓我們回過頭來整理一下,從頭到尾的步驟!

***

現在,你對病主法有了基本的認識。
誠摯地邀請你,繼續往下閱讀吧!

***

如果自己
有一天⋯⋯
簽署者 賴女士
#這樣和你說

對多數人來說,「預先談死亡」仍是難以啟齒的話題。但對賴女士而言,這卻是她主動選擇面對、也深刻體會過的課題。她是眾多簽署《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民眾之一,也曾親身經歷家人走向生命終點的過程。在她眼中,預立醫療決定,不僅是簽下一份文件,更是一種對自己與家人共同未來的安排與對話。
賴女士過去曾任職於「龍巖」生命產業公司,從事殯葬與禮儀規劃等相關工作,長期接觸生死議題,讓她早早開始思考「好好離開」這件事的意義。「那時候因為工作的關係,從朋友那開始聽到病人自主權利的概念,但最初並不清楚它和安寧醫療有什麼不同。」她坦言,當時對於為何要額外付費簽署文件感到疑惑,「本來以為可以在醫院免費辦理,後來才知道整個流程需要醫師、護理師、社工師等專業團隊的參與,才能完成正式的諮商與簽署。」
從最初的模糊與懷疑,到後來真正決定簽署病主法,她也經歷了一段需要理解與消化的過程。尤其在她開始有意簽署意願、與家人溝通時,才發現挑戰並不只在制度設計上,而是在情感層面。

「我老公聽到後沒什麼反應,可能覺得我又在研究什麼新東西,就沒有太在意。」她苦笑著說,這樣的情境也讓她深刻體會到,多數人其實仍抗拒談論生死,對病主法的認識也非常有限。

真正令賴女士下定決心的,是一次與至親的離別經歷。她回憶,公公在住院期間病情急轉直下,家人不忍放棄,選擇裝設呼吸器積極治療,但病情仍未好轉。「後來公公在醫院離世,過程很辛苦。若當時有提前簽署病主法,或許能幫他少受一點折磨。」她感嘆,許多家屬是出於愛才不願放手,卻也可能因此做出了與病人意願背離的選擇。
從那之後,她開始認真思考,「如果有一天換成是我,我會希望怎麼走?」賴女 士希望自己能夠保有事前的選擇權,甚至是沙盤推演的模擬過程,而不是讓家人承受痛苦的決定。
不過,她也觀察到制度執行仍有進步空間。雖然病主法已經施行進入第六年,但賴女士認為諮商流程仍不夠人性化。「我那次諮商的過程,有點像在開一場報告會,內容比較制式,沒有根據個人狀況討論。」她希望未來的 ACP 諮商不只是流程上的合格,而是能真實幫助簽署者理解自己的選擇,做出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決定。

與賴女士採訪的那日,天氣很好,是在一個狹窄的租借空間,卻恰好凸顯了賴女士的開闊,「可能是我很樂天啦!沒有想那麼多」賴女士邊說邊傻笑著。這天,我們聊著「如果有一天⋯⋯」,話題是如此地展現生命之輕,並不是指輕浮,而是輕盈,一種拖去束縛,不被拖著走的「病人自主」,悄悄實現。

***

諮商室裡的那個人
臺北市聯合醫院 社工師
鍾文君
人文創新書院 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動小組管理師
黃少甫

緊接在賴女士的經驗之後,若要更深入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實際運作,就必須走進制度的現場。推動這項法案的過程中,除了民眾的參與,還有一群在背後默默支撐的專業人員。社工師,正是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一群。
社工師作為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橋梁,是該法推動不可或缺之角色。我們透過兩位社工師,鍾文君與黃少甫的訪談,了解並剖析社工師在病主法推行中的角色、遇到的挑戰與案例分享,呈現病主法實際的執行現況。
當民眾決定進行預利醫療諮商(以下簡稱ACP)時,社工師會先進行「pre-ACP」,了解個 案的諮商動機、預期進行時機,以及是否有家人陪同參與。幫助個案釐清自己的想法,也為後續的諮商建立良好基礎。
正式諮商階段,社工師不僅須負責協調醫療團隊的時間安排,也在會談中觀察家庭動力,確保醫療決策的討論能夠順利進行。醫師主要負責解釋病主法的法條內容與適用條件,護理師則補充關於生命維持治療、營養支持與善終照護等相關資訊。

Pre-ACP

了解病人諮商動機、預期諮商時間,由誰陪同參與、是否了解費用等
ACP

介紹預立醫療決定、說明臨床條件、告知醫療選項、商討病人決策等

而社工師則在過程中協助澄清民眾的疑問,確保其充分理解後,再進行預立醫療決定書的簽署。此外,社工師的工作並不僅止於諮商現場,還負責後續的文件處理,例如協助民眾掃描、上傳文件,並提供後續的諮詢與支持服務,甚至是簽署後想法改變,社工也能作為撤銷簽署的窗口,確保個案在完成簽署後,仍能獲得後續的協助。
鍾文君表示:「我們的角色不僅是解釋法案,還需要在整個流程中協調團隊、觀察家庭動力,甚至在民眾感到困惑時提供適當的引導與支持。這是一個需要耐心與細心的工作,因為我們要確保每位民眾都能夠在完全理解的前提下,做出最符合自身意願的醫療決策。」
年齡層是影響簽署病主法的一環,而預立醫療諮商的形式也影響著民眾的參與意願。根據鐘文君的說明,北市聯醫目前提供多元的諮商模式,包括門診、住院、到宅服務,甚至針對行動不便者至機構或家中提供諮商。此外,近年來院方更積極推動「團體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社區組織或機構合作,將諮商帶入民眾熟悉的環境,提升參與度與討論氛圍。
團體諮商的優勢在於能擴大觸及範圍,讓參與者能在相互熟悉的環境中交流經驗與想法,降低對此議題的陌生感,進而提高實際簽署的意願。鐘文君表示,雖然團體諮商需要動員較多醫療人力,但相較於個別諮商,其能在短時間內提升大量民眾對病主法的理解與接受度,成效顯著。

個別諮商
一般民眾報名,大多是個別諮師形式

團體諮商
長照機構舉行、村里辦理、親友群皆有意願共同簽署時,這些時機則可與院方討論團體諮商可行性。


雖然病主法的推廣雖然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根據鍾文君的說明,截至今年2月底,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已協助完成17,712位民眾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其中正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有17,061份,約占全台北市總量的48%,全台的16%至17%。
儘管北市聯醫的簽署量已位居前列,但從全國數據來看,仍屬偏低水準,顯示多數民眾對於病主法仍不夠熟悉,或在決策過程中有所顧慮。鍾文君表示,若要提升簽署率,除了持續透過社工團隊進行推廣與教育,還需降低民眾對病主法的疑慮,並讓醫療團隊在臨床工作中更加積極引導,才能讓更多人認識並接受這項制度,確保自身的醫療決策權利。


各年度全國預立醫療註記總人數
(累計人數:93,981人)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除了諮商形式影響參與意願,家族關係與個人背景也深刻影響簽署決策。在諮商現場,常有家庭成員因對預立醫療決定的認知落差,產生不同程度的矛盾。黃少甫分享到曾有一名八十多歲的長者,特地召集長年在外工作的子女進行諮商,試圖在有限的團聚時光中,向孩子們傳達自己的醫療決策。
然而,對於這場諮商,長者的兒子起初抱持消極態度,看似不在意、事不關己。直至父親拿出事前準備的文件,並坦言希望趁這次難得的機會向家人表達心聲,兒子才逐漸理解父親的用心,開始積極參與討論。
黃少甫也分 享了另一個特殊的案例。一位中年婦女選擇接受人工營養,但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她希望能透過鼻胃管或點滴補充營養,但不願接受插管或葉克膜等延命措施。這樣的選擇可能導致未來治療上的矛盾,因為當患者喪失呼吸功能時,仍有營養輸入,可能帶來額外的醫療挑戰。
團隊花費許多時間與她溝通,探討這樣的選擇在臨床上的可行性與影響。最終,她仍堅持自己的決定,認為這是基於自身經驗與感受所做出的最適合自己的安排。這些案例顯示,病主法不僅是法律上的選擇,更是情感與價值觀的體現。家庭背景、個人經歷與人生價值觀,都深刻影響著每位簽署者的決策。

諮商的過程不僅是協助個人做出選擇,更是促進家人間的對話,讓彼此能在尊重與理解中,共同面對未來的醫療挑戰。


鐘文君則分享了一個較為順利的案例。她回憶,在病主法剛上路時,曾接待過一家三代共七口人來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他們的觀念一致,奶奶希望提前做好醫療決策,子女與孫女也全力支持,讓整個過程順利進行,氣氛溫馨和樂。最後,家人們還與團隊合影留念,展現對病主法的認同與尊重。
然而,並非所有案例都以簽署為結尾。鐘文君表示,多數參與諮商者已具備基本概念,傾向於預立醫療決定,但仍有極少數人選擇「救到底」。例如,她曾聽同事提及,一位街友在諮商過程中選擇維持所有可能的生命治療,因為他認為自己一無所有,唯一擁有的就是生命,因此要奮戰到底。
此外,預立醫療諮商的影響已逐漸延伸至醫療場域之外,成為社會對話的一部分。鐘文君分享,當她向親友介紹病主法時,發現大多數人都能接受這項法案的理念,甚至對其涵蓋的範圍感到驚訝。許多人原本以為預立醫療決定僅適用於末期病人,透過對話才了解到,重度失智、永久昏迷等狀況同樣能預先決定醫療處置,進一步擴展了對自主權的認識。
她也提到,這樣的觀念普及不僅限於成人,甚至影響到她的小孩。她的孩子雖然還在小學階段,卻已經能夠理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意義,並透過父母的經驗學習如何尊重生命與死亡的選擇。

生死的決定,從來不只是紙上的簽名。每一次諮商,社工師看見的,是一種微小卻寫實的位移——從沉默到願意說話,從迴避到開始傾聽。那不是對死亡的解除安裝,而是對彼此的照料。有些人來時已想好答案,也有人什麼都還沒準備好。
但不論走多遠,這場諮商總會讓人回到一個起點:
如果有一天我不能說話了,
我希望你們知道,我想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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